2026/01/20
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
2026年第7號
根據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、交通運輸部、水利部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〈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〉〈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〉的通知》(建人規〔2020〕3號),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編制了《全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》(2026年版),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定,現予發布。《全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》(2026年版)自發布之日起執行。2020年發布的《全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》同時廢止。特此公告。
附件:全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(2026年版).docx
住房城鄉建設部
2026年1月16日
(來源: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)